原盈注册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 作者:admin
  • 发表时间:2025-12-25 07:34:10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住所为:[公司地址]。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上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四条 股东名称

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名称]。

第五条 公司宗旨

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 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 依法转让出资;
  5. 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财产;
  6. 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
  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5. 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6. 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三章 股东会

第七条 股东会的组成和职权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章 董事会

第九条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十一条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
原盈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