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住所为:[公司地址]。
第二条 公司类型
本章程所指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
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股东身份证号码]。
第七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 遵守公司章程;
- 维护公司利益;
-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 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组成。
第九条 执行董事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 经理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 监事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二条 财务制度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四条 利润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第五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五条 解散事由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 股东会决议解散;
-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十六条 清算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通过。
第十八条 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由股东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章程的生效
本章程自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请注意,以上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正式使用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核。

